《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步伐>的决议》(第71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一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步伐〉的决议》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宣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步伐》全文
局 长 申长雨
2015年5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步伐》的决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议对《专利行政执法步伐》(2010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0号宣布)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
一、、、第一条改为“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掩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验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执律例则,制订本步伐!!!!!!
二、、、第四条改为“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专利行政执法实力建设,严酷行政执法职员资格治理, 落实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开展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行政执法职员(以下简称‘执法职员’)应当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揭晓的行政执法证件!!!V捶ㄖ霸敝葱泄袷庇Φ毖纤嘧抛!!!!!!
三、、、增添一条作为第八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时代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实时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四、、、增添一条作为第九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五、、、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将第一款改为“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主案之日起3个月内了案!!!0讣特殊重大需要延恒久限的,应当由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真人批准!!!>佳由斓南奁,最多不凌驾1个月!!!!!!
六、、、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四条,并将第一款改为“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赞成举行调解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收到意见陈述书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举行调解的时间和所在!!!!!!
七、、、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并改为“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发明或者接受举报、、、投诉发明涉嫌冒充专利行为的,应当自觉现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立案,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职员举行视察!!!!!!
八、、、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并增添一项作为第(六)项:::
“(六)责令侵权的参展方接纳从展会上撤出侵权展品、、、销毁或者封存响应的宣传质料、、、替换或者遮掩响应的展板等撤展步伐;”
增添一款,作为第二款:::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行为成立,作来由置决议的,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实时对专利侵权产品或者遵照专利要领直接获得的侵权产品相关网页接纳删除、、、屏障或者断开链接等步伐!!!!!!
九、、、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五条,并增添一项作为第(五)项:::
“(五)责令冒充专利的参展方接纳从展会上撤出冒充专利展品、、、销毁或者封存响应的宣传质料、、、替换或者遮掩响应的展板等撤展步伐;”
增添一款,作为第二款:::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冒充专利行为成立的,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者实时对冒充专利产品相关网页接纳删除、、、屏障或者断开链接等步伐!!!!!!
十、、、第四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六条,并改为“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作出认定专利侵权行为成立并责令侵权人连忙阻止侵权行为的决议,或者认定冒充专利行为成立并作来由罚决议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20个事情日内予以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实时宣布执法信息!!!!!!
十一、、、其他条款顺序作响应调解!!!P薷暮蟮牡谄咛、、、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等条款中的“案件承办职员”改为“执法职员”!!!
本决议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专利行政执法步伐
专利行政执法步伐
(2010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0号宣布 凭证2015年5月29日宣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七十一号《国家知识
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行政执法步伐〉的决议》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掩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验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执律例则,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专利纠纷以及查处冒充专利行为,适用本步伐!!!
第三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执法为准绳,遵照公正、、、实时的原则!!!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调解专利纠纷,应当遵照自愿、、、正当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相互体贴,告竣调解协议!!!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执法为准绳,遵照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的行政处分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以及社会:::Τ潭认嗟!!!
第四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专利行政执法实力建设,严酷行政执法职员资格治理, 落实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开展专利行政执法!!!
专利行政执法职员(以下简称“执法职员”)应当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揭晓的行政执法证件!!!V捶ㄖ霸敝葱泄袷庇Φ毖纤嘧抛!!!
第五条 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冒充专利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须要时可以组织有关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查处!!!
关于行为爆发地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案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可以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解理或者查处!!!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开展专利行政执法遇到疑难问题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给予须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六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可以依据外地现实,委托有现实处理能力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治理部分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查处冒充专利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为举行监视和指导,并承当执法责任!!!
第七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指派的执法职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5笔氯松昵牖乇艿,应当说明理由!!!
执法职员的回避,由治理专利事情部分的认真人决议!!!J欠窕乇艿木鲆樽鞒銮,被申请回避的职员应当暂停加入本案的事情!!!
第八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展会和电子商务领域的行政执法,快速调解、、、处理展会时代和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专利侵权纠纷,实时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第九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增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
第二章 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
第十条 请求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切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详细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案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的受案和统领规模;
!!!(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验允许条约的被允许人、、、专利权人的正当继承人!!!Wɡ笛樵市硖踉嫉谋辉市砣酥,独吞实验允许条约的被允许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验允许条约的被允许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形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条约尚有约定外,通俗实验允许条约的被允许人不可单独提出请求!!!
第十一条 请求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实质料:::
!!!(一)主体资格证实,即个人应当提交住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单位应当提交有用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实文件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认真人的身份证实;
!!!(二)专利权有用的证实,即专利挂号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昔时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适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适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
请求人应当凭证被请求人的数目提供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第十二条 请求书应当纪录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认真人的姓名、、、职务,委托署理人的,署理人的姓名和署理机构的名称、、、地点;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点;
!!!(三)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有关证据和证实质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
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十三条 请求切合本步伐第十条划定条件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执法职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切合本步伐第十条划定条件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并凭证请求人的数目提供答辩书副本!!!1磺肭笕擞馄诓惶峤淮鸨缡榈,不影响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举行处理!!!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
第十五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可以凭证当事人的意愿举行调解!!!K降笔氯烁婵⒁恢碌,由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制作调解协议书,加盖其公章,并由双方当事人署名或者盖章!!!5鹘獠豢傻,应当实时作来由置决议!!!
第十六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可以凭证案情需要决议是否举行口头审理!!!V卫碜ɡ虑榈牟糠志鲆榫傩锌谕飞罄淼,应当至少在口头审理3个事情日前将口头审理的时间、、、所在通知当事人!!!5笔氯宋拚崩碛删懿患尤氲,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出的,对请求人按撤回请求处理,对被请求人按缺席处理!!!
第十七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举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将口头审理的加入人和审理要点记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执法职员和加入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所称的“发明或者适用新型专利权的掩护规模以其权力要求的内容为准”,是指专利权的掩护规模应当以其权力要求纪录的手艺特征所确定的规模为准,也包括与纪录的手艺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规模!!!5韧卣魇侵赣爰吐嫉氖忠仗卣饕曰谇橥氖侄,实现基内情同的功效,抵达基内情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通俗手艺职员无需经由创立性劳动就能够遐想到的特征!!!
第十九条 除告竣调解协议或者请求人撤回请求之外,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制作处理决议书,写明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点;
!!!(二)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
!!!(三)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据;
!!!(四)处理决议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并需要责令侵权人连忙阻止侵权行为的,应当明确写明责令被请求人连忙阻止的侵权行为的类型、、、工具和规模;认定侵权行为不可立的,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
!!!(五)不平处理决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限期!!!
处理决议书应当加盖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的公章!!!
第二十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侵权成立并责令侵权人连忙阻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议或者讯断之后,被请求人就统一专利权再次作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可以直接作出责令连忙阻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议!!!
第二十一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主案之日起3个月内了案!!!0讣特殊重大需要延恒久限的,应当由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真人批准!!!>佳由斓南奁,最多不凌驾1个月!!!
案件处理历程中的通告、、、判断、、、中止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述案件办理限期!!!
第三章 专利纠纷的调解
第二十二条请求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
请求书应当纪录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认真人的姓名、、、职务,委托署理人的,署理人的姓名和署理机构的名称、、、地点;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点;
!!!(三)请求调解的详细事项和理由!!!
单独请求调解侵占专利权赔偿数额的,应当提交有关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作出的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处理决议书副本!!!
第二十三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收到调解请求书后,应当实时将请求书副本通过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意见陈述书!!!
第二十四条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赞成举行调解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在收到意见陈述书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举行调解的时间和所在!!!
被请求人逾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在意见陈述书中体现不接受调解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不予立案,并通知请求人!!!
第二十五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调解专利纠纷可以约请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被约请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举行调解!!!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经调解告竣协议的,由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制作调解协议书,加盖其公章,并由双方当事人署名或者盖章;未能告竣协议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以作废案件的方式了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二十七条因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归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当事人可以持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有关程序!!!
经调解告竣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可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出具的作废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W郧肭笾兄怪掌鹇蹦晡辞肭笱由熘兄沟,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第四章 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发明或者接受举报、、、投诉发明涉嫌冒充专利行为的,应当自觉现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0个事情日内立案,并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执法职员举行视察!!!
第二十九条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由行为爆发地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统领!!!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对统领权爆发争议的,由其配合的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指定统领;无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统领!!!
第三十条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查封、、、扣押涉嫌冒充专利产品的,应当经其认真人批准!!!2榉、、、扣押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有关通知书!!!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查封、、、扣押涉嫌冒充专利产品,应当就地清点,制作笔录和清单,由当事人和执法职员署名或者盖章!!!5笔氯司芫鹈蛘吒钦碌,由执法职员在笔录上注明!!!G宓ビΦ苯坏笔氯艘环!!!
第三十一条案件视察终结,经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真人批准,凭证案件情形划分作如下处理:::
!!!(一)冒充专利行为成立应当予以处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冒充专利行为稍微并已实时纠正的,免予处分;
!!!(三)冒充专利行为不可立的,依法作废案件;
!!!(四)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二条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前,应当见告当事人作来由罚决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见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作出较大数额???畹木鲆橹,应当见告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5笔氯颂岢鎏ひ蟮,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有权举行陈述和申辩,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行政处分!!!
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举行核实!!!5笔氯颂岢龅氖率凳羰、、、理由成立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予以接纳!!!
第三十四条对情节重大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分的,应当由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认真人整体讨论决议!!!
第三十五条经视察,冒充专利行为成立应当予以处分的,治理专利事情的部分应当制作处分决议书,写明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