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整体治理条例(20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以下简称权力人)行使权力和使用者使用作品,,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整体治理,,是指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经权力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力人的有关权力并以自己的名义举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允许使用条约(以下简称允许使用条约);;;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力人转付使用费;;;
(四)举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是指为权力人的利益依法设立,,凭证权力人授权、、对权力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举行整体治理的社会整体。。。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遵照有关社会整体挂号治理的行政规则和本条例的划定举行挂号并开展活动。。。
第四条 著作权规则定的演出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撒播权、、复制权等权力人自己难以有用行使的权力,,可以由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举行整体治理。。。
第五条 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主管天下的著作权整体治理事情。。。
第六条 除遵照本条例划定设立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
第二章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设立
第七条 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倡设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提倡设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权力人不少于50人;;;
(二)不与已经依法挂号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营业规模交织、、重合;;;
(三)能在天下规模代表相关权力人的利益;;;
(四)有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力人转付使用费的步伐(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步伐)草案。。。
第八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住所;;;
(二)设立宗旨;;;
(三)营业规模;;;
(四)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五)会员大会的最低人数;;;
(六)理事会的职责及理事会认真人的条件和爆发、、免职的程序;;;
(七)治理费提取、、使用步伐;;;
(八)会员加入、、退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条件、、程序;;;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终止的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第九条 申请设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向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提交证实切合本条例第七条划定的条件的质料。。。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应当自收到质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议。。。批准的,,发给著作权整体治理允许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自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发给著作权整体治理允许证之日起30日内,,遵照有关社会整体挂号治理的行政规则到国务院民政部分办理挂号手续。。。
第十一条 依法挂号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自国务院民政部分发给挂号证书之日起30日内,,将其挂号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备案;;;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应当将报备的挂号证书副本以及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步伐予以通告。。。
第十二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经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批准,,并遵照有关社会整体挂号治理的行政规则到国务院民政部分办理挂号手续。。。经依法挂号的,,应当将分支机构的挂号证书副本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予以通告。。。
第十三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凭证下列因素制订使用费收取标准::
(一)使用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时间、、方式和地区规模;;;
(二)权力的种类;;;
(三)订立允许使用条约和收取使用费事情的繁简程度。。。
第十四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凭证权力人的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使用情形制订使用费转付步伐。。。
第十五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修改章程,,应当将章程修改草案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批准,,并依法经国务院民政部分批准后,,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予以通告。。。
第十六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被依法作废挂号的,,自被作废挂号之日起不得再举行著作权整体治理营业活动。。。
第三章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七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会员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权力机构。。;;;嵩贝蠡嵊衫硎禄嶙裾毡咎趵ㄈ险嬲偌。。。理事会应当于会员大会召开60日以前将聚会的时间、、所在和拟审议事项予以通告;;;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应当于聚会召开30日以前报名。。。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少于章程划定的最低人数时,,理事会应当将会员大会报名情形予以通告,,会员可以于聚会召开5日以前增补报名,,并由所有报名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举行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制订和修改使用费收取标准;;;
(三)制订和修改使用费转付步伐;;;
(四)选举和免职理事;;;
(五)审议批准理事会的事情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制订内部治理制度;;;
(七)决议使用费转付方案和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提取治理费的比例;;;
(八)决议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0%以上会员或者理事会提议,,可以召开暂时会员大会。。;;;嵩贝蠡嶙鞒鼍鲆椋,应当经出席聚会的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认真,,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理事会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应当举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形可以提前或者延期换届,,可是换届延期不得凌驾1年。。。
第四章 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
第十九条 权力人可以与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以书面形式订立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授权该组织对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举行治理。。。权力人切合章程划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不得拒绝。。。权力人与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订立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并凭证章程划定推行响应手续后,,即成为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会员。。。
第二十条 权力人与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订立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后,,不得在条约约定限期内自己行使或者允许他人行使条约约定的由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行使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权力人可以遵照章程划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终止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可是,,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已经与他人订立允许使用条约的,,该条约在限期届满前继续有用;;;该条约有用期内,,权力人有权获得响应的使用费并可以查阅有关营业质料。。。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通过与中国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订立相互代表协议的境外同类组织,,授权中国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治理其依法在中国境内享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
前款所称相互代表协议,,是指中国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与境外的同类组织相互授权对方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举行整体治理活动的协议。。。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应当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备案,,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予以通告。。。
第二十三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允许他人使用其治理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应当与使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允许使用条约。。。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不得与使用者订立专有允许使用条约。。。使用者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与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订立允许使用条约,,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不得拒绝。。。允许使用条约的限期不得凌驾2年;;;条约限期届满可以续订。。。
第二十四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建设权力信息盘问系统,,供权力人和使用者盘问。。。权力信息盘问系统应当包括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治理的权力种类和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力人姓名或者名称、、授权治理的限期。。。
权力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治理的权力的信息举行咨询时,,该组织应当予以回复。。。
第二十五条 除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三条划定应当支付的使用费外,,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凭证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通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详细数额。。。
第二十六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就统一使用方式向统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以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统一收取。。。统一收取的使用费在有关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之间经协商分配。。。
第二十七条 使用者向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支付使用费时,,应当提供其使用的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权力人姓名或者名称和使用的方式、、数目、、时间等有关使用情形;;;允许使用条约尚有约定的除外。。。
使用者提供的有关使用情形涉及该使用者商业神秘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八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可以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治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营业活动。。。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提取治理费的比例应当随着使用费收入的增添而逐步降低。。。
第二十九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治理费后,,应当所有转付给权力人,,不得挪作他用。。。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转付使用费,,应当体例使用费转付纪录。。。使用费转付纪录应当载明使用费总额、、治理费数额、、权力人姓名或者名称、、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等的名称、、有关使用情形、、向各权力人转付使用费的详细数额等事项,,并应当生涯10年以上。。。
第五章 对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监视
第三十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依法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治理制度,,并凭证国家有关划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一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资产使用和财务治理受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和民政部分的监视。。。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竣事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举行审计,,并宣布审计效果。。。
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对下列事项举行纪录,,供权力人和使用者查阅::
(一)作品允许使用情形;;;
(二)使用费收取和转付情形;;;
(三)治理费提取和使用情形。。。
权力人有权查阅、、复制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财务报告、、事情报告和其他营业质料;;;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提供便当。。。
第三十三条 权力人以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揭发::
(一)权力人切合章程划定的加入条件要求加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或者会员遵照章程划定的程序要求退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拒绝的;;;
(二)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不凭证划定收取、、转付使用费,,或者不凭证划定提取、、使用治理费的;;;
(三)权力人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划定的纪录、、营业质料,,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四条 使用者以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揭发::
(一)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划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允许使用条约的;;;
(二)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未凭证通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详细数额的;;;
(三)使用者要求查阅本条例第三十二条划定的纪录,,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拒绝提供的。。。
第三十五条 权力人和使用者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为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有违反本条例划定的行为的,,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举报。。。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应当自接到揭发、、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揭发、、举报事项举行视察并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可以接纳下列方式对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举行监视,,并应当对监视活行动出纪录::
(一)检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营业活动是否切合本条例及其章程的划定;;;
(二)核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及其他有关营业质料;;;
(三)派员列席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的会员大会、、理事会等主要聚会。。。
第三十八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依法接受国务院民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的监视。。。
第六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九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责令限期纠正::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划定,,未将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备案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划定,,未建设权力信息盘问系统的;;;
(三)未凭证通告的使用费收取标准约定收取使用费的详细数额的。。。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凌驾营业规模治理权力人的权力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责令限期纠正,,其与使用者订立的允许使用条约无效;;;给权力人、、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第四十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责令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凭证本条例划定的权限免职或者解聘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划定拒绝与权力人订立著作权整体治理条约的,,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划定拒绝会员退出该组织的要求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划定,,拒绝与使用者订立允许使用条约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划定提取治理费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划定转付使用费的;;;
(五)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伪的会计账簿、、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或者其他有关营业质料的。。。
第四十一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自国务院民政部分发给挂号证书之日起凌驾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或者连续中止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6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吊销其著作权整体治理允许证,,并由国务院民政部分作废挂号。。。
第四十二条 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从事营利性谋划活动的,,由工商行政治理部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划定,,使用者能够提供有关使用情形而拒绝提供,,或者在提供有关使用情形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责令纠正;;;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可以中止允许使用条约。。。
第四十四条 私自设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或者私自从事著作权整体治理活动的,,由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或者民政部分遵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遵照本条例划定从事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审批和羁系事情的国家行政机关事情职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自本条例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其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步伐及其他有关质料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审核,,并将其与境外同类组织订立的相互代表协议报国务院著作权治理部分备案。。。
第四十七条 遵照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的划定使用他人作品,,未能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验条例》第三十二条的划定向权力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形送交治理相关权力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由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力人。。。
认真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应当建设作品使用情形盘问系统,,供权力人、、使用者盘问。。。
认真转付使用费的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可以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治理费,,治理费凭证会员大会决议的该整体治理组织治理费的比例减半提取。。。除治理费外,,该著作权整体治理组织不得从其收到的使用费中提取其他任何用度。。。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po.gov.cn/zcfg/zcfgflfg/flfgbq/xzfg_bq/1063538.htm